近日,据多方媒体报道,乐视控股、乐视移动已于9月7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天津市二中院”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(俗称“老赖”)名单。据称,这两家乐视系公司在两起诉讼中未履行偿还义务的金额,合计1.07亿元。
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相关信息显示,9月7日,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、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分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雷锋网(公众号:雷锋网)了解到,乐视控股为乐视系的母公司,大股东为贾跃亭;乐视移动为乐视手机的运营实体,法定代表人为贾跃亭的哥哥贾跃民。
据搜狐财经报道,将乐视系两家公司列入“老赖”名单的执行法院,均为天津市二中院。法院的该项举措主要与两起诉讼有关,案号分别是“(2017)津02执409号”、“(2017)津02执325号”。
相关资料表明,“409号”案件涉及乐视控股。该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,法院判决乐视控股需偿还涉案金额5008.71252万元,但乐视控股未履行。同时,法院裁定“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”为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”通俗来讲,即“有偿还能力但不想还钱”。
另一项“325号”案件的当事公司为乐视控股与乐视移动。经法院判定,两家公司在该起诉讼中需偿还的金额为5716.471684万元。和前一案件情况一致,这两家公司也采取了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”的行为。
据统计,两起案件的金额共计1.07亿元。
依据最高法院《关于公布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,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,向政府相关部门、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,“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政府扶持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、资质认定等方面,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”。
简而言之,两起案件的涉案主体贾跃亭、贾跃民后期将不能就经营活动等向银行等相关机构贷款,或者向政府取得扶持等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被法院列入“老赖”名单的相关人士,也会被限制出入境。
活在“下周回国贾跃亭”故事中的男主角,回国时间也就更难待定了。
然而,我们都没忘记的是,贾跃亭曾于7月6日在新浪微博更新了一篇《贾跃亭——我会尽责到底》的文章,就乐视偿债问题其在该文中做出以下回应:
“乐视至今日之巨大挑战,我会承担全部的责任,会对乐视的员工、用户、客户和投资者尽责到底。”
“恳请大家给乐视一些时间,给乐视汽车一些时间,我们会把金融机构、供应商以及任何的欠款全部还上。”
图片来源:贾跃亭新浪微博主页
而今,再去看他的新浪微博主页,贾跃亭仍然在不断更新和宣传乐视旗下电动汽车等业务,看起来就像他在七夕节那天发的“弦月似弓,初心如磐”一样“平静”。
本文作者:李秀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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